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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976瑞玛精密(002976)2024-07-15 19:24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184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1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瑞玛精密已向本所出具书面文件、确认其提供的所有文件原件均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其原件相一致;所有原件或复印件的签名及盖章 均真实有效;并且,所有相关自然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瑞玛精密相关工 作人员口头介绍的情况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本所律师依法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核查和验 证时,本所律师对与法律相关的事项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 事项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184 号 致: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