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苏 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就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8、本次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该事项 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5、《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