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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981朝阳科技(002981)2024-04-27 00:2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会议[11]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审议关联事项关联委员回避表决[12] 材料保存与保密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6]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