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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981朝阳科技(002981)2024-04-27 00: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如有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