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 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有关信息或事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要求披 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前述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