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金证律报[2024]字 0426 第 0196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 正 文 5 | | --- | | 第一部分 关于《审核问询函》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5 | | 一、问题 2 5 | | 二、问题 3 40 | | 三、问题 4 45 | | 第二部分 关于发行人补充报告期及补充事项期间重要事项的核查 56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56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56 | |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56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61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61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61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63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64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65 | | 十、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主要财产 67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80 | |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