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507 第 0213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507 第 0213 号 致: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北方"或"公司")聘请和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京北方二〇 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