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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002988豪美新材(002988)2023-12-22 16:47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