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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002988豪美新材(002988)2024-01-11 09:31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董卫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深证上〔2024〕20 号 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陈 涛,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经本所查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 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豪美新材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豪美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董卫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 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的规定,对豪美 新材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豪美新材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 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 的规定,对豪美新材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