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修订多项制度[1] -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等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独立董事规定 - 修订后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有特定禁止情形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4] - 提名独立董事时,提名人与被提名人需履行相关义务[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5]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补选完成[5] - 独立董事提前免职,公司应特别披露,被免职者可公开声明[5] - 独立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7]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可聘中介机构[7]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双方至少保存10年[7] - 提名、任免等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其他规定 - 公司股东等对公司高于300万元且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资金往来需关注[6]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需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提案由股东大会表决[9] - 董事会解聘或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独立董事认可并说明原因[9] 委员会规定 - 董事会设立委员会,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7]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12]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15]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16] 其他 - 修订后相关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1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8]
壶化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