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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控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3012东鹏控股(003012)2024-05-15 21:01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决定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7] - 2024年4月20日公司刊登《年度股东大会通知》[7]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14:30召开,由董事长主持[8]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不同系统有不同时段[8]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742,860,078股,占比64.2068%[9]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2名,代表股份75,034,812股,占比6.4854%[9] - 中小投资者15人,代表股份74,380,102股,占比6.4288%[9] - 出席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817,894,890股,占比70.6922%[10]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议案同意率超99%[14][15][17][1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12,141,888股,占比99.2966%[24]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有反对票[2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有反对和弃权票[29] 会议合规情况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资格符合规定[11] -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