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光电:日久光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根据公司董事 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发布的《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根据本次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日久光电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