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立方制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 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合肥立方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5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219 号)同意,立方制药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316.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1 5 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 69,48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 92,640,000 股。首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