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再由股东大会决定[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聘请议案[7] 选聘评价要素与规则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披露情况[11] 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2] 文件保存与选聘流程 - 文件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2] - 新聘选综合得分最高者,结果提交审计委员会[14] 续聘流程 - 年初评估上年度审计质量,拟定续聘议案提交审计委员会[15] 解聘与改聘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三十天通知,允许其在股东大会陈述意见[15] - 审计委员会否定前任工作质量建议改聘[16]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审计委员会关注特定情形,发现违规处理责任人[19] - 事务所严重行为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选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