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大正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1,439,127股,每股15.71元,募资17,970.87万元[1] - 扣除承销费后实际到账17,890.87万元,2023年12月20日到账[1] - 发行费用不含税307.38万元,募资净额17,663.49万元[1]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 - 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886,792.47元,拟用募资置换[3][4] 审议情况 - 2024年6月17日多会议审议通过置换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6][7][8][9] 费用明细 - 已支付发行费用中律师费377,358.50元,审计验资费509,433.97元[5] 审计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专项说明公允反映自筹资金支付情况[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