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莱美药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8月)
300006莱美药业(300006)2024-08-23 18:58

投资立项 - 投资额不超500万元项目,总经理签批或需求单位讨论签批后报备[15][16] - 投资额超500万元项目,部门讨论、总经理审批立项后报备[15][16] - 项目立项需提交《项目立项申请表》《立项报告》等材料[14] 决策权限 - 股东大会为投资项目最高决策机构,可授予一定决策权[8] - 投资额小于500万元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7] - 投资额500万 - 3000万元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长审批、董事会备案[27] - 投资额大于等于3000万元项目层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27] 前期工作 - 股权投资立项后,投融资部牵头组建项目组开展前期工作[18] - 部分新设公司或增资情况可不组建项目小组尽职调查[19] 后评价 - 投资额10亿元以上主业、1亿元以上非主业、1000万美元以上境外投资项目应开展后评价[40][41][42] - 项目后评价原则上在投资完成后一至三年内进行[39] - 不同类型投资项目后评价由不同部门负责[44] 转让与处置 - 特定情况公司可转让项目投资,按规定办理[47] - 处置程序、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47] - 投融资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审计、评估等工作[48] 责任与奖惩 - 未履行职责致损失追究责任,谋取私利移交司法机关[51][52] - 项目申报把关不严扣奖金,卓有成效项目人员获表彰奖励[5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54] - 制度由投融资部修订解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