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1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 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