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 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 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 1 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