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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026红日药业(300026)2023-12-07 18:0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