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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026红日药业(300026)2023-12-07 18:0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红日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