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王生田先生、李莉女士、屠鹏飞先生及龚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3 月 28 日 1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生田先生、李莉女士、屠鹏飞先生及龚涛先生 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 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