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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红日药业的监管函
300026红日药业(300026)2024-09-27 19:03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 姚小青、郑丹、杨伊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51 号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姚小青、郑丹、杨伊: 根据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津红日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姚小青、郑丹、杨伊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 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4〕27 号),你公司 2023 年 与甘肃佛慈红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5,591.35 万元,你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也未及 时披露,公司时任董事长姚小青、时任总经理郑丹、董事会 秘书杨伊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 要责任。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7.2.7 条和《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7.2.7 条的规定。姚小青、郑丹、杨伊的上述行为违 1 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5.1.2 条、第 7.2.7 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