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和工 作效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 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审核意见。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