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姜海华、余宁梅、周亚宁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湖北台基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姜海华、余宁 梅、周亚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