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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基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046台基股份(300046)2024-04-16 18:31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