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台基股份 2023 年度使 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62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0 年 1 月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41.30 元,募集资金总 额 619,500,000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 24,780,000 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 净额为 594,720,000 元。经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