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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04月)
300072海新能科(300072)2024-04-24 18: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海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汇报沟通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 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并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 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