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行研究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