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创世纪: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300083创世纪(300083)2024-04-02 21: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更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 职务,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