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 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