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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度修订)
300086康芝药业(300086)2024-04-28 15:51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2 人员组成 1 总则 1.1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1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