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度修订)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职责与会议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4][8]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10年[8][9]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职责与会议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4][8]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10年[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