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度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2]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每年按需召开,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决议保存不少于10年[9] - 利害关系争议由其他委员半数通过决议决定[9] - 成员每年对董高薪酬情况检查一次[5]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