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度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5]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连续三年未参加后续培训、一届任期内被海南监管局谈话和通报批评累计三次以上,公司应一月内解聘[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原则上应在原任离职后三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7]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是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部门[9] - 组织公司董监高进行相关培训[10]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12] 信息披露与监管应对 - 信息披露需判断是否重大并报告董事长[14] - 审核确认信息披露公告后发布[14] - 组织协调回复监管部门问询函[1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4] - 各部门、子公司及时告知重大事项并提供资料,延误或差错追究责任[14] - 董事会秘书违规追究相应责任[14] - 细则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