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度修订)
监事会构成 -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10] -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4] - 监事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4]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4] 监事会选举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20] 监事会会议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6] - 两名以上(含两名)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16] - 主席须在两个工作日答复临时监事会提议,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召开[16] - 定期会议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16] - 临时会议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电话、传真通知[16] - 紧急会议提前五小时电话、传真通知[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8] 监事会决议 - 决议需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0] - 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将决议和会议纪要交至公司董秘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20] 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监事会可要求董事会召开[13] - 公司累计须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监事会可要求董事会召开[13]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股份以上的股东提出时,监事会可要求董事会召开[13]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