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北京中伦(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海口)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 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中伦(海口)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陈述均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