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机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 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 分之一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下列成员组成:1、两名独立董事;2、一名非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