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州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0 楼、11 楼、29 楼 电话(Tel):(020)37181333 传真(Fax):(020)37181388 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 法律意见书 致: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根据《第三期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