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双林股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300100双林股份(300100)2024-06-14 19:07

股权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1] 股权激励数量限制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1] 股权激励有效期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1] 财务报告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 利润分配要求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 激励名单与草案拟定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1] 绩效考核指标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22] 限制性股票归属规定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29]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30]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31] 意见发表与表决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损害股东利益发表意见[36] - 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7]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其他情况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