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建新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300107建新股份(300107)2023-11-21 20:2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 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的 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证劵部为协调部门, 财务部为牵头部门。其中,协调部门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机构沟通 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并为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 料和条件;牵头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年审机构提供沟通会议所需生产经营信息、 财务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