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 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 司不存在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 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 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获得全体职工代表的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不涉及关联董事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