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监事会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 查意见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 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