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 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公司外部需使用到相关信息的 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正式公开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协商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 式通过任何途径(例如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向外界或 特定人员披露或泄漏相关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