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 作》《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 管。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