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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300157新锦动力(300157)2024-01-02 18:5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 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公司规章制度(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