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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静敏
300157新锦动力(300157)2024-04-02 21:3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 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史静敏,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毕业于河北省财经学院会计专业。曾任 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第十二建设公司核算主任、河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部主任、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世贸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