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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00157新锦动力(300157)2024-09-19 18:3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8月28日决议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30日公告通知[5] - 9月19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召开,网络投票有相应时间安排[6][8]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229人,代表138,910,828股,占比19.1446%[9] - 现场出席1人,代表100股,占比0.0000%[9] - 网络投票228人,代表138,910,728股,占比19.1446%[9] - 中小股东及代表226人,代表5,722,606股,占比0.7887%[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占比分别为99.4784%、0.3060%、0.2156%[13]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占比分别为87.3379%、7.4284%、5.2336%[14][15] - 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占比分别为99.3419%、0.3881%、0.2700%[16]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占比分别为84.0248%、9.4205%、6.5547%[16] 决议有效性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表决、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