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有效增强 激励对象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 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2: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全体监事均出 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主持为监事会主席李煜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