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的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 构")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或"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秀强股份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二)投资额度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使用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