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内容、增加实施地点以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调整投资内容、增加实施地点以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或"公司")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秀强股份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内容、增加项目实施地点以及项目延期(以下简 称"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0 号)核准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54,773,869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97元, 共 ...